在日常工作实践中,我们在分析一个商标的外文部分是否存在不良影响时,通常会查询商标的整体含义、有无常见敏感或贬义词汇等方面,但对于外文部分中的个别字母组合,特别是非通常含义或不常见的字母组合,敏感度会相对较弱,而这些字母组合往往会决定商标审查的结果。商标中包含特殊字母组合的,商标整体被认定为存在不良影响而被驳回的可能性较高,如“PAK”、“AGRO”、“LES”、“ZEN”,不容忽视。
“PAK”可理解为“巴基佬”或“巴基斯坦佬”;
对于这些字母组合,如果单独作为商标的外文部分,我们通过查询相关工具书、网络平台等途径,发现其有不良影响的理解含义并不难;但是,其与其他字母混合重新组合成一个臆造外文,它可能位于整体外文的首位、中部或尾部,特别是整体外文包含很多字母时,我们很难精准捕捉并进行查询分析。通过查看此前类似商标评审裁判内容,发现因类似原因而驳回的商标不在少数。因申请前没有意识到这个风险,导致商标审查后因商标具有不良影响而驳回,对于已进行品牌布局的申请人,会产生很大影响。因此,我们在商标申请前,对商标外文部分要多分析、挖细节、查先例,尽量在申请前了解是否会有不良影响,从而考虑是否对商标及品牌布局进行调整或尝试争取。因存在特殊字母组合,商标认为存在不良影响而被驳回,在此类复审中,我们还可以进行以下角度的论述及证据准备,夯实论证、尝试争取。
(1)提供辞典等工具书记载等信息,证明该具有不良影响的含义并非字母组合的通常含义,不能证明已经为我国公众所知悉。如,“AGRO”作为英文前缀有“农业、农业的”的含义,虽然在网络上有其作为独立单词有被理解为“暴力行为”的含义,但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中仅记载了“AGRO”作为英文单词前缀的含义,故不能证明其网络含义已为我国公众所知悉。(2)字母组合作为缩写,并非唯一指向具有不良影响的含义,在其他语言系统中有其他含义。如,“LES”可译为“女同性恋者”,但其作为缩写并非唯一指向“女同性恋”,在法语中也有定冠词“the”的含义。(3)申请商标与其他语言有对应关系,不能仅按照英语的规则将某字母组合选出并解释,应结合商标整体的特点对其进行判断。如,申请商标为某日文对应的英文表述,或是日语发音拼写,申请商标的整体含义或是日文中一姓氏。(4)申请商标此前在我国或其他国家已核准注册,并提供相关证据,如核准通知、注册证复印件等。(5)提供包含此字母组合的外文商标,在海外国家的核准注册情况。如,提供包含“PAK”的外文商标,在英语系国家的核准注册列表,证明其在英语系国家尚可作为商标注册、无不良影响,在非英语系的我国也可作为商标注册。以上仅供参考,可根据商标自身情况,从其他角度论述及证明商标整体不具有不良影响、可作为商标注册,并不仅局限于以上角度。综上所述,对于含有外文部分的商标,我们需要关注其字母组成,平时多积累类似敏感组合、学习评审裁判内容,从而提高捕捉敏感度。
作者:品源律师事务所 李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