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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拟规定AI系统不能作为发明人

发布时间:2024-12-16 次浏览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不断取得新突破,相关专利申请量也急剧增长。为完善人工智能相关知识产权制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现行专利审查标准,及时解决创新主体普遍关注的核心问题,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其有关发明人资格问题的明确,即人工智能系统是否可以署名为发明人。这也正是近年来此类专利申请引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征求意见稿规定,在专利文件中署名的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人工智能系统以及其他非自然人不得作为发明人。当存在多个发明人时,每个发明人都必须是自然人。发明人所享有的获得收益的财产权利和署名的人身权利均属于民事权利,只有符合民法规定的民事主体,才能作为发明人相关民事权利的权利人,人工智能系统目前不能作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因此不能作为发明人。多达1.3万余字的征求意见稿,围绕人工智能领域的热点问题及相关审查政策展开,除了对发明人身份的认定问题进行论证后,主要内容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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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本文网址:https://www.boip.com.cn/news/9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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